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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聯合報的副刋有一篇文章, 作者在美國住了六個月, 然後回到台灣, 但是請他回來上班的雜誌社因故延後他就職的時間, 所以他又多了一段假期, 因為之前六個月在美國過得很愜意, 所以他又回美國, 沒想到在美國海關居然被攔了下來, 緝毒犬在他的行李上聞來聞去, 海關還把他的行李從裡翻到外, 差點沒把他的枕頭拆開瞧瞧, 可是弄了半天也看不出可疑的地方. 原來海關以為他是非法移民, 那有出境沒幾天又回來, 怕他想來搶工作或佔據社會成本. 最後海關打電話給他住在美國妹妹, 這位妹妹說我哥哥來我這雞不拉屁鳥不生蛋的方要帶那麼多錢做什麼, 又沒什麼好買的, 吃我的住我的, 根本不用花錢. 而且如果你們現在擔誤了他轉機的時間, 到時候你們要開車送他過來嗎? 言一番話把海關堵的馬上上放行, 還直接帶他超捷徑去轉機的地方. 想想也很好笑, 所以有時候還是要稍微恰一點, 爭取自己的權益. 太有禮貌不見得行得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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